上市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新规
来源:WWW.TRUSTSZ.COM 时间:2005-02-21
财政部日前发布的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》(财会[2005]1号)规定,信托项目与其关联方(该关联方为上市公司)发生交易形成的损益,按《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》(财会[2001]64号)所规定的原则办理。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《办法》在重点规范信托业务会计确认与计量一般原则的基础上,还规范了信托业务的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使用说明,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,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《办法》对信托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报表格式作出系统规范,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,也为监管部门对信托业务实施有效监管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奠定了基础。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还指出,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》已明确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,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,应当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计。
(xintuo摘自上海证券报)